为提高从业者职业技能素质,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,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全国推行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。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是按照统一标准、统一教材、统一命题、统一考务和统一证书的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控制工作原则组织进行的,由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省直属报名培训点负责组织报名,实施考前培训辅导。鉴定合格者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核发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》,证书上贴有“国家题库统一命题鉴定合格”的证签,作为国家规定的技术职业(工种)上岗、就业的有效证件。
2013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决定继续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、物流师、心理咨询师、电子商务师、理财规划师、项目管理师、企业信息管理师、企业培训师、秘书、网络编辑员(二级)、营销师、职业指导人员等12个职业组织开展全国统一鉴定考试。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继续对秘书、营销师的职业资格三级、四级、五级组织开展全省统一鉴定考试。
证书的作用:
1.是就业的“通行证”。
2.是能力的证明。通过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,获得相应的证书,证明了证书持有者具备此方面的职业技能。
3.是用人单位招聘、录用劳动者和兑现工资待遇的主要依据,也是境外就业、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。
4.各大中院校学生取得该证书并取得学历证书,即获得了“双证书”
5.具备从事相应职业(工种)工作的能力的证明。